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

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
(2021年第8號)
為做好冬春季我市疫情防控工作,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全、祥和的佳節,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廣大群眾盡量在當地過年,非必要不出行、不出境、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。各級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干部職工要帶頭在當地過年,盡可能降低因人員流動而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。確需離開的,須提前向所在單位報備,務必做好個人防護,準確記錄好自己的活動軌跡。
二、境外人員和國內高風險地區(或近14天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)來(返)呼人員,一律執行“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+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(不符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仍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)+3次核酸檢測(分別在第1、14、21天進行檢測)+1次抗體檢測和14天健康監測”的管控措施。期間不聚集、不流動。
三、國內中風險地區來(返)呼人員,一律執行“持7天內核酸證明+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(不符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仍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)+2次核酸檢測(第7天和第14天)”的管控措施。如不能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到呼市后第一時間集中隔離并進行核酸檢測,24小時內出具結果,結果為陰性的再執行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2次核酸檢測 ,期間不聚集、不流動。
四、國內低風險返鄉人員(主要包括跨省份返鄉人員;自治區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地市的返鄉人員;自治區內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、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和經營中高風險地區物品從業人員、隔離場所工作人員、快遞企業、交通運輸工具和物流企業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群)一律執行“持7天內核酸證明+14天居家健康監測+2次核酸檢測(第7天和第14天)”的管控措施,并在抵呼前24小時內由本人或其親友向所在社區(村)或單位(預訂的酒店等)如實報告;如不能提供核酸陰性證明,要在入呼后24小時內前往具有核酸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,持核酸陰性結果前往目的鄉鎮,在第7天和第14天開展核酸檢測,期間不聚集、不流動。國內低風險返城人員持健康碼綠碼可前往目的街道,期間不聚集、不流動。
五、各級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嚴格大型會議活動管理,原則上不舉辦大規模聚集性會議活動,確需舉辦的,提倡采取網絡、視頻、線上平臺等形式舉辦,50人以上會議活動,主辦方要在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導下,制定防控方案,并嚴格落實有關防控措施。各單位一律取消集體團拜和大型慰問、聯歡、聚餐、培訓等活動。一律取消廟會、體育賽事、年會或集會等大型活動,不舉辦各類線下大型聚集性展銷、促銷等活動。提倡“喜事緩辦、喪事簡辦、宴會不辦”。
六、零售藥店嚴格執行購買退熱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等藥品實名登記制度,若發現有發熱、咳嗽患者應立即向當地蘇木鄉鎮衛生院(社區衛生服務中心)報告。
七、各級各類學校、幼兒園、培訓機構要加強對師生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,及時提醒師生嚴格做好個人及家庭防護。
八、旅游景區、影劇院、網吧、歌舞游藝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%,浴室、澡堂等密閉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滿額接待人數的50%。
九、商場超市、餐飲住宿、農貿(集貿)市場、文化娛樂等重點場所及機場、火車站、地鐵、汽車站等公共場所,要加強瞬時人員出入流量控制,嚴格落實通風、消毒、衛生清潔、入場體溫檢測、佩戴口罩、查驗“健康碼”等防控措施。
十、廣大群眾要堅持“戴口罩(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場所活動時)、勤洗手、勤消毒、常通風、少聚集、一米線、用公筷、分餐制”等良好衛生習慣。減少走親訪友,不扎堆,盡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場所。如出現發熱、咳嗽、腹瀉、乏力等癥狀,要佩戴好口罩,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進行排查和診療,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
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
2021年1月23日

